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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電」開頭
電信設備
「電信設備」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行政
電信法
第2條
電信設備
:指電信所用之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
行政
電信管理法
第3條
電信設備
:指用以操作或控制光、電傳送、接收通訊傳播訊息,並具備傳輸、交換、接取功能之設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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