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通風:指提供空氣循環流通之方法,使其能充分帶走過剩之熱、煙或揮發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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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指從貨物處所外向內交換空氣,其中:
(一)持續通風:指於所有時間均不斷進行通風。
(二)機械通風:指通過動力產生之通風。
(三)自然通風:指不需要動力產生之通風。
(四)表面通風:指在貨物表面進行通風。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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