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責務:(一)連續責務:指負載定額運轉於一段無限定長之時間。
    (二)間歇性責務:指負載交替運轉於負載與無載,或負載與停機,或負載、無載與停機之間。
    (三)週期性責務:指負載具週期規律性之間歇運轉。
    (四)變動責務:指運轉之負載及時間均可能大幅變動。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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