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務」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條 …。十五、連續負載:指可持續達三小時以上之最大電流負載。十六、責務:(一)連續責務:指負載定額運轉於一段無限定長之時間。(二)間歇性責務:指負載交替運轉於負載與無載,或負載與停機,或負載、無載與停機之間。(三)週期性責務:…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2條 …定計算。(二)供電動機之出線口依電動機之規定計算。(三)供重責務型燈座之出線口依每一出線口以六○○伏安計算。(四)其他出線口(不包括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所指插座)依每一出線口以一八○伏安計算。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5條 …得超過分路額定之百分之五○。二、三○安分路以供應住宅以外之重責務型固定電燈或任何處所之大型電器。如僅供應移動電器,其容量最大不得超過分路額定之百分之八○。三、四○及五○安分路以供應住宅以外之重責務型固定電燈及紅外線電燈或…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8條 …符合左列規定:一、分路供應額定三○安以上之燈座,該燈座應用重責務型者。二、供應一個插座(包括多聯式)之專用分路,則插座安培額定應不低於分路額定。三、分路如供應二個以上之插座或出線口,則插座所供應之電器負載,應依表一○八~…
  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3條 …分之七○,再加其餘電焊機電流值之和之百分之六○。電焊機之實際責務週期未達名牌上所標示者,可比照降低。二、過電流保護器之電流額定或標置應按左列規定辦理,如有跳脫現象,得選用高一級者。(一)電焊機應有之過電流保護器,其額定或…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5條 …機一次額定電流之百分之五○。(二)電阻電焊機之實際一次電流及責務週期(Dutycycle)已固定時,供應該電阻電焊機之導線,其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其實際一次電流與左表所求之乘積。(三)分路供應數台電阻電焊機者,其安培容量不得…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8-10條 …若避雷器及突波保護器為不發弧型者,則突波保護用電容器應依特定責務而設計,且其所裝設之封閉箱體,得為一般用途型。(二)除前目規定之突波保護型式外,其他種類突波保護器應裝設於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第一類第一種場所之封閉箱體內。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3-4條 …應裝設在適用於本場所之封閉箱體內。突波保護用電容器應依其特定責務而設計。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6-12條 電動車供電設備之幹線及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應為連續責務型,其額定電流不得小於最大負載之一.二五倍。非連續負載由同一幹線或分路供電者,其過電流保護裝置之額定電流,不得小於非連續負載加上連續負載一.二五倍之總和。
  10.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條 …第五款規定,再外加接地。搭接導體(線)之短時安培容量應滿足其責務需求。八、安培容量限制:任一接地導體(線)之安培容量得小於下列之一:(一)提供接地故障電流之相導體安培容量。(二)經由接地導體(線)流至所接之接地電極之最大…
  11.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5條 …重接地系統之中性導體(線)應具有足夠之線徑及安培容量以滿足其責務,並在每個變壓器處及有足夠數量之附加地點,連接至設置電極或既設電極,除各接戶設施之接地點不計外,使設置電極或既設電極於整條線路上每一‧六公里或一英里合計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