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指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噪音影響程度,公告劃定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之分級區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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