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合」開頭
合法建築物
「合法建築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第3條
合法建築物
:指具有下列文件之一,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審核認可之建築物;
(一)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築物:1.房屋稅籍證明。
2.戶籍遷入證明。
3.用水、用電證明。
(二)實施建築管理後之建築物:1.建築物登記謄本。
2.建築物使用執照。
3.建築物所有權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合法建築物」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航空站附近
噪音防制措施
噪音防制設施
學校
圖書館
醫院
托育機構
住戶
噪音補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