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系統平均最大音量」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軌道系統平均最大音量:指一小時內所測得軌道機車車輛各事件交通噪音最大音量(Lmax)之能量平均值。
(一)╭Lpmax(i)╮│─────││1N10│Lmax,mean,1h=10log│─Σ10││Ni=1│╰╯Lpmax:軌道機車車輛各事件交通噪音A加權測定之最大音量。
N:一小時內通過測量地點之軌道機車車輛事件數。
(二)各事件交通噪音最大音量之背景音量計算,應依前款第三目規定計算所得之背景音量再取歷時時間T之均能音量值。
各事件交通噪音最大音量與其背景音量相差小於十分貝(dB(A))者,應依第三條第七款規定進行背景音量修正。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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