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大眾捷運系統: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導引之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2. 大眾捷運系統: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專用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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