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資產:指由創始機構收益及處分之下列資產:(一)汽車貸款債權或其他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二)房屋貸款債權或其他不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三)租賃債權、信用卡債權、應收帳款債權或其他金錢債權。
    (四)創始機構以前三目所定資產與信託業成立信託契約所生之受益權。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債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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