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資產:指由創始機構收益及處分之下列資產:(一)汽車貸款債權或其他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二)房屋貸款債權或其他不動產擔保貸款債權及其擔保物權。
(三)租賃債權、信用卡債權、應收帳款債權或其他金錢債權。
(四)創始機構以前三目所定資產與信託業成立信託契約所生之受益權。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債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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