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監察人」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信託監察人:指由受託機構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之約定或經受益人會議決議所選任,為受益人之利益,行使本條例所定權限之人。
  2. 信託監察人:指由受託機構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約定或經受益人會議決議所選任,而為受益人之利益,行使本條例所定權限之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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