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航」開頭
航空貨運承攬業
「航空貨運承攬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民用航空法
第2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
:指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民用航空運輸業運送航空貨物及非具有通信性質之國際貿易商業文件而受報酬之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航空貨運承攬業」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航空器
航空站
飛航
航空人員
飛行場
助航設備
航路
特種飛航
飛航管制
機長
民用航空運輸業
普通航空業
航空站地勤業
空廚業
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
航空器失事
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
航空器意外事件
超輕型載具
飛航安全相關事件
航空產品
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
飛機
直昇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