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獵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自製獵槍:指原住民為供作生活工具之用,所製造、組合(裝)加工完成之獵槍,依使用主要組成零件來源,區分如下:
    (一)甲式自製獵槍:使用內政部許可購置之獵槍主要組成零件。
    (二)乙式自製獵槍:使用原住民自製主要組成零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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