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機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自用機器:指直接用於製造或加工外銷品為主之機器;所稱設備,指於產製過程中為確保自用機器正常運作所必需之設備、機具及零附件,但不包括消耗性物料及間接材料在內。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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