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機器」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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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投資,其出資之種類,以下列各款為限︰一、現金。二、自用機器設備或原料。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專門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2. 行政外國人投資條例 第6條 依本條例投資,其出資種類如下:一、現金。二、自用機器設備或原料。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專門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3.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3條 …權作為股本投資者,採計該投資申請案經核准時之金額。五、以輸入自用機器設備、原料投資者,以海關起岸價格為準,採計進口日期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之金額。六、以新臺幣於國內購買自用機器設備、原料投資者,採計其交易發票之實際金額。七…
  4.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8條 投資人輸入自用機器設備、原料作為股本投資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海關進口報單。
  5.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9條 投資人以新臺幣於國內購買自用機器設備、原料作為股本投資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購買自用機器設備、原料之發票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三、投資事業或其籌備處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之證明文件…
  6.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6條 依本條例投資,其出資種類如下:一、現金。二、自用機器設備或原料。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專門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7.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1條 …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自由港區事業自國外運入自由港區內之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但於運入後五年內輸往課稅區者,應依進口貨物規定補徵相關稅費。依前二項規定免徵稅捐者,無須辦…
  8.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4條 自由港區事業自課稅區運入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視同出口,得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減徵、免徵或退還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自由港區事業自課稅區運入之已稅進口貨物或國產非保稅貨物,自運入之次日起五年內,原…
  9.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8條 …零:一、課稅區或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自由港區事業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二、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外銷廠商存入自由港區事業以供外銷之貨物。三、課稅區營業人銷售與保稅區廠商存入自由港區事業以供外銷之貨物。四、課稅區或保稅區…
  10.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1條 …徵。但自廢止或撤銷其籌設許可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內,將國外運入之自用機器、設備原貨復運出口者,不在此限。前項自用機器、設備於辦理相關稅費補徵或復運出口前,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監管。
  11.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3條 園區事業自國外輸入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但於輸入後五年內輸往課稅區者,應依進口貨品之規定,課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園區事業自國外輸入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樣品及供貿易用之成品免徵進口稅捐…
  12.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理通關手續。三、讓售自國外輸入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之自用機器、設備至課稅區,應經管理局核准後,再向海關申請辦理通關手續。四、前三款以外之貨品,逕向海關申請辦理通關手續。前項輸往課稅區貨品應依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
  13.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6條 …稅物品。申請登記為保稅工廠者,於海關核准登記前,如有先行進口自用機器、設備之需要,得向海關申請臨時監管編號,並繳納進口稅款保證金,辦理通關手續。保稅工廠依法令規定合併或分割而消滅,存續或新設公司申請登記為新保稅工廠者,得…
  14.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1條 保稅工廠應以廠為單位,分別設立原料帳冊、成品帳冊及自用機器、設備帳冊,詳細記錄進出數量、結存數量等動態資料。如海關認為必要者,並應設立半成品及在製品之動態紀錄,以供監管海關隨時查核。前項之帳冊、保稅工廠廠外加工紀錄卡及出…
  15.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1-1條 保稅工廠之自用機器、設備,進口屆滿五年並逾行政院規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年限者,得由保稅工廠自行除帳,海關免列帳監管。保稅工廠自用機器、設備,於進口後六個月內無外銷實績者,監管海關應查明實情並限期改善,無正當理由逾期未…
  16.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0條 …,根據盤存清冊編製盤存統計表、存倉保稅原料及成品結算報告表、自用機器、設備結算報告表、保稅原料結算報告表及其在製品、半成品及成品盤存數折合原料分析清表、出口成品及內銷成品折合原料分析清表,送交監管海關備查,必要時予以查核…
  17.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5條 …理下列事項:一、查核保稅工廠生產情形,原料、成品倉庫之存量,自用機器、設備管理情形,及保稅工廠之帳冊與表報。二、稽核保稅工廠產品單位用料清表、非保稅產品使用原料項目清表及審核盤存各項報表。三、會同保稅工廠盤查保稅物品。四…
  18.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8條 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貨物進口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海關於必要時,得派員在保稅工廠內辦理查驗。前項自用機器、設備,進口前應檢附機器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及其他相關文件(例如型錄、用途說…
  19.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9條 保稅工廠不得將非保稅原料及非自用機器、設備列為保稅物品報運進口。如有誤列,應於放行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繕具報單,向監管海關申請補繳進口稅捐。
  20.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0條 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因退貨、調換或其他原因復運出口者,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復運出口貨物出口之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21.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1條 國內廠商售與保稅工廠之加工原料、自用機器、設備,如需辦理沖退稅捐者,其通關程序如下:一、進廠時買賣雙方應聯名繕具報單,檢附發票、裝箱單等報經監管海關核准後放行進廠登帳。監管海關應於核准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核發視同出口報單副本…
  22.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33條 …由雙方聯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如為自用機器、設備者,應併於報單中敘明改變原用途之原因。前項貨品發生退貨或運回時,應由雙方聯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前二項交易除自用機器、…
  23.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1-1條 未除帳之保稅工廠自用機器、設備,售與課稅區廠商,應繕具報單,依實際交易價格繳納關稅。
  24.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3條 …外銷之保稅次品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保稅副產品、下腳、廢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等,均應按類別、性質存儲於倉庫或經海關認可之其他場所,並應設置帳卡,隨時記錄存、出情形。但半成品形態之廢料,應分別列明使用原料情形,以備查核。
  25.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條 保稅工廠保稅之次品、副產品、下腳、廢料、呆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有利用價值部分:依海關進口稅則從量或按售價核定完稅價格(次品依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核計)課徵稅捐後准予內銷;或由海關予以監毀後,依其殘…
  26.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1條 前條所稱保稅工廠保稅之次品、副產品、下腳、廢料、呆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定義如下:一、次品:指產品存在缺陷或瑕疵,致未達客戶品質要求,但仍具備產品全部或部分功能,仍可供銷售者。二、副產品:指在生產目標產品過程中,附帶產…
  27.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2條 …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於報單中敘明改變原用途之原因,將自用機器、設備報關運出保稅工廠。十五、違反第四十條第四項規定,未經監管海關核准辦理進口原料內銷。十六、對於監管海關核准免派員監毀案件,未依第四十四條第五項規定期…
  28.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3條 …,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其六個月以下原料、自用機器、設備保稅進口,情節重大並得廢止其保稅工廠登記:一、不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設立帳冊,或未於使用前報請海關驗印或核可,或帳冊…
  29.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6條 …報保稅物品進、出口或進、出廠或未經核准擅自將保稅產品、原料或自用機器、設備出廠等觸犯海關緝私條例之情事者,依該有關規定處分。
  30.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8條 保稅工廠以保稅原料或自用機器、設備名義報運非保稅物品進口,逾第二十九條規定之期限而自行申報補稅者,除補繳稅捐外,並自原料或自用機器、設備進口放行之翌日起至稅捐繳清之日止,就應補稅捐金額按日加徵萬分之五之滯納金。但經海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