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罕」開頭
罕見疾病藥物
「罕見疾病藥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3條
罕見疾病藥物
:指依本法提出申請,經
第四條
所定審議會審議認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主要適應症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罕見疾病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罕見疾病藥物」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主管機關
罕見疾病
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