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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用」開頭
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
「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考試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
:指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年度開始前、申請舉辦考試時或於召開各該考試典(主)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一個月前函送考選部有關考試等級、類科、人數等用人需求核實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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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以考試定其資格之人員
公開競爭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
正額錄取人員
增額錄取人員
候用名冊
分發機關
定期依序
申請延後分配訓練
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
特殊性質機關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
及格人員於服務六年內不得轉調
分試
分階段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