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潮」開頭
潮濕場所
「潮濕場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條
潮濕場所
:指可能受水或其他液體浸潤或其他發散水蒸汽之場所,例如浴室、廚房、釀造及貯藏醬油等物質之處所、冷凍廠、製冰廠、洗車場、山洞等,於本規則中又稱潮濕處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潮濕場所」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接戶線
進屋線
用戶用電設備線路
接戶開關
用戶配線
電壓
導線
單線
絞線
可撓軟線
安培容量
分路
幹線
需量因數
連續負載
責務
用電器具
配線器材
配件
壓力接頭
帶電組件
暴露
封閉
敷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