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防建造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河防建造物:指以維護河防安全為目的而興建之建造物,包括堤防、護岸、丁壩、防砂壩、潛壩、固床工、附屬堤防設施之水門及其他河川防護建造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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