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修」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搶修:指天然災害之威脅已減退,為免河防建造物尚未修復、重建前,災害再次發生或擴大所作之緊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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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修:指各級地方政府於災害發生期間或發生後,所辦理之下列各項措施:
(一)對局部遭受損害之公共設施,於非全面之復原重建下,進行緊急修復,避免損害再次發生或持續擴大。
(二)對外聯絡道路遭阻斷之搶通或修築便道、便橋之措施。
(三)對災後臨時維生管線之緊急修築。
(四)將嚴重影響居民及河防安全之河道加以疏通,並將土石運離河川使洪水暢洩不造成災害之措施。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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