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水污染防治措施:指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土壤處理、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設置管線排放於海洋、海洋投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防治水污染之方法。
  2. 水污染防治措施:指下列各款防治水污染之方法:
    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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