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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易」開頭
易受傷害群體
「易受傷害群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2條
易受傷害群體
:指因年齡、智能或身體(生理)狀況缺乏充分決定能力,或因所處環境、身分或社會經濟狀況而容易遭受不當影響、脅迫或無法以自由意願作決定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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