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容積總樓地板面積:指建築物除依本編第五十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三百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外,其餘各層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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