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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公」開頭
公告再利用
「公告再利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公告再利用
:指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技術成熟且廣為應用,經本部公告其種類及管理方式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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