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作戰區:指以陸軍軍團(地區防衛或海軍陸戰隊比照)指揮部為主組成,除指揮其編制與編配之部隊外,並作戰管制地區內之三軍部隊。
    通常依任務需要,區分數個分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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