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災害」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重大災害:指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類型災害。
  2. 重大災害:指造成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重大損害之風災、水災、震災、火災或其他災害。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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