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支援機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受支援機關:指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所定申請國軍支援及國軍主動協助災害防救之機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受支援機關」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