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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6條 …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
  2.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3條 …之設備,如電信引進管、垂直幹管、管道間、線架、水平配管、地板管槽、地板線槽、總配線箱(架)、光終端配線架、集中總箱、主配線箱(室)、支配線箱、拖線箱、宅內配線箱及出線匣等。二、電信配線設備:指使用於建築物之電信電纜、光纜…
  3.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條 …泥法。四十、超深層曝氣法:以深約五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U型循環管槽注入空氣,使污水、污泥混合液與空氣增加接觸時間之活性污泥法。四十一、回分式活性污泥法:在單一水槽內同時具有活性污泥反應槽與沉澱池功能之活性污泥法。四十二、接…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39條 …超過一百五十伏特者,在零點二MΩ以上。二、不得與其他電線共用管槽。但電線管槽內之電線用於六十伏特以下之弱電回路者,不在此限。三、任一層之揚聲器或配線有短路或斷線時,不得影響其他樓層之廣播。四、設有音量調整器時,應為三線式…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35條 …回路之配線,依下列規定,施予耐燃保護:(一)電線裝於金屬導線管槽內,並埋設於防火構造物之混凝土內,混凝土保護厚度為二十毫米以上。但在使用不燃材料建造,且符合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區劃規定之管道間,得免埋設。(二)使用MI電纜或…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隱蔽:指利用建築物結構或其外部裝飾使成為不可觸及。在隱蔽式管槽內之導線,即使抽出後成為可觸及,亦視為隱蔽。二十八、可觸及:指接觸設備或配線時,需透過攀爬或移除障礙始可進行操作。依其使用狀況不同分別定義如下:(一)可觸及…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條 …等皆需相同,並採用相同之裝設方法。二、並聯導線裝設於同一金屬管槽或電纜架時該管槽或電纜架接地之導線線徑應符合第九十三條規定。三、並聯之導線裝設於分開之電纜、管槽或電纜架者,該電纜、管槽或電纜架應具有相同之導線條數,且有相…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6條 …導線之絕緣等級。被接地導線之電氣連續性不得依靠金屬封閉箱體、管槽、電纜架或電纜之鎧裝。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3條 除進屋線外,其他導線不得裝設於同一進屋之管槽或電纜內。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接地或搭接之導線。二、具有過電流保護之負載管理控制導線。
  1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4條 進屋線之管槽自地下用戶配線系統引入建築物,應依第三百零三條第七款規定加以密封。
  1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0條 …進屋線進屋處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鵝頸接頭:(一)進屋之管槽應有鵝頸接頭供連接進屋線。(二)鵝頸接頭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二、滴水環:(一)個別導線應做成滴水環。(二)進屋線與架空接戶線之連接位置,應為鵝頸接頭下方或…
  1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4條 搭接其他封閉箱體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氣連續性:金屬管槽、電纜之鎧裝或被覆、封閉箱體、框架、配件或其他非帶電金屬部分,不論有無附加設備接地導線,皆應加以搭接,以保持電氣連續性。螺牙、接觸點及接觸面之不導電塗料、琺瑯或類似…
  1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6條 …一、三路及四路開關之配線應僅作為啟斷電路之非接地導線。以金屬管槽裝設者,開關與出線盒間之配線應符合第三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二、開關或斷路器不得啟斷電路之被接地導線。但開關或斷路器可同時啟斷全部導線者,不在此限。
  1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7條 …體應避免作為導線穿過或分接至其他開關或過電流保護裝置之線盒或管槽。但該封閉箱體符合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23條 …體作為進屋線端用電設備使用時,應依第二章第五節規定搭接。金屬管槽或金屬被覆電纜與非金屬封閉箱體配裝時,應保持其電氣連續性。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9條 …電箱因操作及維護需接近之部分,應依表八規定留有工作空間。五、管槽從底部進入配電盤或類似封閉箱體,使導線於匯流排、其支撐或其他阻礙物下方進出箱體時,其配線空間不得小於表一二九規定。管槽包含其終端配件,不得超出箱體底部七十五…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7條 …類似表面者,得免留間隔。配電箱裝設於潮濕場所者,應為耐候型。管槽或電纜進入其內部之帶電部分上方時,應採用適用於潮濕場所之配件。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8條 …開口處應以絕緣護套保護及固定。四、符合下列規定者,電纜得穿入管槽進入露出型箱體頂部:(一)每條電纜於管槽終端三百毫米範圍內有固定。(二)管槽每一終端裝有配件保護電纜不致遭受磨損,且該配件於裝設後位於可觸及處。(三)管槽終…
  1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4條 …用燈座支撐。二、以金屬或非金屬燈桿支撐燈具,且當作電源導線之管槽者:(一)燈桿或燈桿基座應有面積為五十毫米乘以一百毫米以上之手孔及防雨罩,以供燈桿或燈桿基座內導線作終端處理。(二)金屬燈桿應具有接地端子。(三)金屬管槽應…
  2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5條 …燈具之固定螺栓應採用鋼、可鍛鐵或其他適用材質。三、支撐燈具之管槽配件應能支撐整組照明燈具之重量。四、出線盒作為燈具之支撐者,應符合第三百十八條規定。
  2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5條 屋外照明裝設於建築物外側之管槽應設計可排水,且適用於潮濕場所。導線管垂直裝設時,其管口應裝設防水分線頭,以防水氣滲入。
  2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3條 …所或潮濕場所者,應使水氣或其他液體不致滲入或聚積於電氣配件或管槽內。
  2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19條 …護裝置,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分接導線裝設於封閉之操作器或管槽內,且長度在三米以下者,幹線過電流保護裝置之安培額定不得大於分接導線安培容量十倍。二、分接導線裝設於可避免遭受外力損傷之處或封閉之管槽內,且長度不超過八米者…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1條 …接點至電動機過載保護裝置之導線長度不超過八米,且裝設於封閉之管槽內,以免遭受外力損傷。三、自分路分接至手動電動機操作器之導線安培容量,不小於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十分之一。操作器至電動機之導線安培容量符合第二百十四條…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0條 交流電路同一回路之所有導線及設備接地導線,應裝設於同一管槽、電纜架或電纜內。前項同一回路之所有導線指單相二線式電路中之二線、單相三線式及三相三線式電路中之三線及三相四線式電路中之四線。不同電力系統之導線依下列規定裝設:一…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1條 管槽、電纜架、電纜之鎧裝、電纜被覆、線盒、配電箱、配電盤、肘型彎管、管子接頭配件及支撐等器材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鐵磁性金屬器材:(一)器材內、外面應鍍上防腐蝕材質保護。(二)若需防腐蝕,且金屬導線管在現場作絞牙者,…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3條 管槽、電纜及其配件、線盒、管匣、配電箱及配件等應以獨立且牢固之支撐固定,不得以天花板支架或其他管線作為支撐。管槽之線盒或管匣依第三百十五條規定裝設者,管槽得作為其他管槽、電纜或非用電設備之支撐。電纜不得作為其他電纜、管槽…
  2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4條 電力及控制導線之管槽或電纜架,不得再裝設蒸汽管、水管、空調管、瓦斯管、排水管或非電氣之設施。除光纖電纜外,弱電導線不得與電力及控制導線裝設於同一管槽或電纜架內。
  2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5條 導線之金屬管槽、電纜之鎧裝及其他金屬封閉箱體,應作金屬連接形成連續之電氣導體且連接至所有金屬之線盒、配電箱及配件,提供有效之電氣連續性。但由分路供電之設備封閉箱體,依第一百零四條第二款規定隔離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6條 金屬或非金屬管槽、電纜之鎧裝及被覆,於配電箱、線盒、配件或其他封閉箱體或出線口之間,應有機械連續性。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以短節管槽作支撐或保護電纜及其配件免受外力損傷。二、管槽及電纜進入開關盤、電動機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