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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規定為新訂都市計畫或擴大都市計畫而先行劃定計畫地區範圍,實施禁建之土地;其使用依都市計畫法管制之。二、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其使用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訂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管制之。前項範圍內依國家公園法劃定…
  2.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辦法及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法規之相關規定。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之規定。
  3.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區,應按核子事故發生時可能導致損害之程度,劃分左列兩區:一、禁建區:係核子事故發生後,於其邊界上之人在二小時內,接受來自體外分裂產物之全身劑量不超過二五○毫西弗(二十五侖目),或來自碘之甲狀腺劑量不超過三西弗(三百侖目)…
  4.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核子設施之設置地點,除須符合禁建區及低密度人口區之要求外,其與二萬五千人以上人口集居地區之距離,至少應為低密度人口區半徑一又三分之一倍。前項設置地點由核子設施經營人選定後,報請原子能委員會依據核子設施初期安全分析報告及地…
  5.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禁建區及低密度人口區之具體範圍,應由該核子設施經營人視需要繪製四千八百或一千二百分之一比例尺地形圖四份,送經原子能委員會會商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單位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轉由該管縣(市)政府於二個月內會同核子…
  6.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核子設施經營人,對禁建區內土地,除公路、鐵路、水路外,應在核子設施預定使用期間內,依法取得使用權。核子事故發生時,對於通過禁建區之公路、鐵路或水路得隨時封鎖,以便專供處理核子事故及疏散之用外,並應立即通知當地治安機關。
  7.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會檢查,合格者,除由該會通知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廢止禁建區及低密度人口區之管制外,並報請行政院核備。
  8. 行政國家安全法 第6條 …管機關申請許可。第一項之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禁建;其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前項限建或禁建土地之稅捐,應予減免。
  9. 行政國家安全法 第15條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六條第三項禁建、限建之規定,經制止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10.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全,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在管制區內指定一定範圍實施禁建、限建。
  11.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海岸管制區之禁建,係指禁止一切建築物之建造;限建,係指限制原有建築物之增建、改建或限制建築物之高度或面積。
  12.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依有關法令之規定。但於軍事上確有必要時,得指定一定範圍實施禁建、限建。
  13.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之禁建,係指禁止一切建築物之建造、各種堆積物之堆置或架空線路之架設;限建,係指限制原有建築物之增建、改建或限制建築物、堆積物或架空線路之高度或面積。
  14.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受理於禁建、限建範圍內之建築執照申請時,應先徵得該管軍事或警察機關同意後,始得核發執照。但原有建築物依原面積及高度改建或修建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79條 …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七、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八、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前項文件內已記載面積者,依其所載認定。未記載面積者,由登記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農業、…
  16.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13條 市地重劃區經依本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告禁建後,在公告禁建前已依法核發建造執照正在施工中之建築物,依左列規定處理:一、經審核不妨礙重劃工程及土地交換分配者,得准其依原核發建造執照繼續施工。二、經審核有妨礙重劃工程或土地交換…
  17.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40條 …之地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二、無限建、禁建情事。前項之地區範圍,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
  18. 行政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重劃區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公告禁建後,在公告禁建前已依法核發建造執照正在施工中之建築物,依下列規定處理:一、經審核不妨礙重劃工程及土地交換分配者,得准其依原核發建造執照繼續施工。二、經審核有妨礙重…
  19.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86條 禁建區內之工程受益費得申請緩徵,於禁建解除後由主辦禁建機關以解除禁建公文副本函送經徵機關補徵之。但自該項工程受益費開徵之日起,滿五年仍未解除禁建者,不得再行補徵,該項工程受益費應予註銷。
  20.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4條 …所。四、妨礙都市計畫或建築工程認為不適當之處所。五、公路兩側禁建、限建範圍不得設置之處所。六、阻礙該建築物各樓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定設置之避難器具開口部開啟、使用及下降操作之處所。七、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21.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22.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81條 …地區範圍之大小及舉辦事業之性質定之。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前項禁建範圍及期限,應報請行政院核定。第一項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之建築物,如牴觸都市計畫必須拆除時,不得請求補償。
  23. 行政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辦法 第2條 下列建築物或設施得於禁建期間,申請特許興建:一、因軍事需要興建之工程設施。二、為避免或搶救重大災害興建之工程設施。三、因重大災害重建安置需要興建之建築物。四、生產、教育、文化、交通事業之建築物。五、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
  24. 行政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辦法 第5條 在禁建生效之日前,已領得建造執照、雜項執照或依法免建築執照者,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繼續施工;其申請案件位於內政部訂定之都市計畫範圍內者,向內政部申請。前項工程,依下列規定准許繼續施工:一、不牴觸都市計畫草案者,依…
  25. 行政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第6條 …聯合作戰圖上兵棋推演之辦理。三、重要軍事設施(含要塞)管制、禁建、限建政策之執行與禁止、限制水域、禁航、限航空域及國防工事設施方針之擬訂。四、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業務之指導、協調、處理與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及兵力派遣;國…
  26.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9條 中科院之公有財產符合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之重要軍事設施種類者,得陳報監督機關辦理。
  27.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1-1條 …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區,經依法劃為管制區而實施限建或禁建之土地,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標準如下:一、限建之土地,得在百分之三十範圍內,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酌予減徵。二、禁建之土地,減徵百分之五十。但因禁建致不能…
  28.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1-3條 …:一、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及建造受限制者,減徵百分之三十。二、禁建之土地,減徵百分之五十;但因禁建致不能建築使用且無收益者,全免。
  29.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22條 …。十、依第十一條之四規定減免之土地(應由民航主管機關提供機場禁建限建管制圖等有關資料送稽徵機關辦理)。十一、依第十一條之五規定減徵之土地(應由該管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提供該地區主要計畫變更案之範圍等有關資料送稽徵機關辦理)。…
  30.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22條 …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其補償費,應計入公共建設成本中。前項禁建、限建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