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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 第11條 …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委員二人或三人為預審委員,先就申請案件審核,並擬具意見提交本小組會議討論。二、委員認有實地履勘必要者,應通知申請人及相關人員配合現場履勘,並作成紀錄供本小組會議審查。
  2. 行政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理;國家自然公園事業與重大建設之規劃及研擬。三、區內土地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及用地之取得。四、區內建築線之指定與違章建築之查報及認定。五、區內公眾參與與住民(原住民)夥伴關係建立之推動及執行。六、區內法令之擬訂與資料之蒐集…
  3. 行政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第8條 …試或隨到隨考之方式擇一辦理。測試方式採集中測試辦理者,於受理申請案二星期內,應以書面通知參加歸化測試者測試時間及地點。
  4.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申請案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申請案件,每件資格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員額核配審查費新臺幣五千元。
  5.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申請案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審查費及員額核配審查費;其繳納之資格審查費,一律不退費。前項申請案件經主管機關審查不符資格者,其繳納之員額核配審查費無息退還。
  6. 行政替代役役男申請輔導安置認定作業程序實施辦法 第5條 …,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逕予駁回。申請案件經榮服處審查無就養安置辦法第五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核定,並發給榮民證;有就養安置辦法第五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駁回。前二項情形,榮服處應副知役…
  7.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第13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案後,應函復申請人,並函知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未經核准者,應敘明理由函復申請人。前項同意函之內容,應敘明下列事項:一、申請案件經同意後,應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之程…
  8. 行政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第4條 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敘明理由通知限期補正,依其情形不能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合規定者,不予認可。前項認可期限為三年,期滿應重新申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申請案,必要時…
  9.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4條 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認可得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之期限為三年,期滿應重新申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前二項申請案,必要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會同審查。
  10.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審查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案經審查未符合規定或未依規定補正而駁回者,得申請退還原繳納審查費半數金額。
  11.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第3條 前條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退還規費:一、於審查前申請退件,得退還許可費或登記費。二、於製作登記證前申請退件,得退還證照費。
  12. 行政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航攝或遙測申請案件,經審查不符合前條規定者,應通知辦理單位於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
  13.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第7條 …除依第二條至前條規定辦理外,並應考量下列事項:一、填海造地之申請案件,是否屬行政院專案核准之計畫,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興辦之電信、能源等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二、位於重要海岸景觀區者,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
  14. 行政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第6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不得以前條第一項之補助費用,補助下列各款申請案件:一、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情形。二、已獲中央政府機關補助耐震能力評估項目。三、建築物所有權人僅一人且非自然人。四、建築物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
  15. 行政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與沿海保護區及特定區位案件收費標準 第2條 查詢申請案件是否位於下列地區者,應繳納查詢費用:一、區域計畫法之海域區。二、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之沿海保護區所劃設之自然保護區或一般保護區。三、海岸管理法之近岸海域、潮間帶、海岸保護區、海岸防護區、重要海岸景觀區…
  16.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2條 主辦機關為評審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申請案件,應就個案成立評選會。評選會應於公告徵求實施者參與前成立,並於完成評審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
  17.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3條 評選會之任務如下:一、訂定或評定申請案件之評選項目、基準及評定方式。二、辦理申請案件之綜合評選。三、協助主辦機關解釋與評選項目、基準、過程及評定結果有關之事項。前項評選項目及基準,應以都市更新事業實施目的及公共利益為優先…
  18.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6條 …定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或其協力廠商利益而為遴選。四、遴選不具有與申請案件相關專門學識或經驗者。五、明知操守不正而仍為遴選。六、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者。
  19.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10條 評選會委員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就申請案件涉及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申請案件之申請人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
  20.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13條 評選會委員自接獲評選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申請案件提出申請、作為申請人之協力廠商或擔任工作成員;其有違反者,該申請人不得評定為最優申請人或次優申請人。
  21. 行政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15條 工作小組應依評選項目或評選會指定之事項,就申請案件資料擬具初審意見,載明下列事項,連同申請人資料送評選會供評選參考:一、申請案件名稱。二、工作小組人員姓名、職稱及專長。三、申請人於各評選項目所報內容是否符合公開評選文件規…
  22.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3條 申請案件有應補正事項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一次通知申請人於六十日內補正。但有正當理由者,申請人得敘明理由,於補正期限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期三十日,並以一次為限。前項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
  23. 行政玉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地證明:每筆土地收費新臺幣五十元。申請前項證明不限筆數,每一申請案以核發三份為限。
  24. 行政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用管制規定。五、已規劃採行下列保障公共通行具體措施之一。但因申請案件性質特殊,且現地環境無法規劃或規劃結果低於原公共通行功能,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一)維持且不改變海陸交界及海域既有公共通行空間或設施。(二)…
  25.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申請復議時,應附具理由及相關文件。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復議之申請案,應提經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之。
  26.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7條 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一、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之相關規定。二、經認定有害於濕地之保育及明智利用之虞者。三、違反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
  27.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8條 申請案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期限最長以三年為限,得申請展延一次。依前項申請展延者,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六個月為之。
  28.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受理第四條申請案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但情形特殊者,得延長一次,延長期間以三十日為限。前項申請案件應予補正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補正事項一次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並應於申請人補正後…
  29. 行政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第8條 …及評定方式,選出最優申請人;必要時,得增選次優申請人。(二)申請案件均未達評選基準或不符公共利益時,評選會得不選出最優及次優申請人。
  3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核。但情形特殊者,得延長審核期限一次,最長不得逾三個月。前項申請案件經審查不合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駁回其申請;其得補正者,應詳為列舉事由,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通知補正仍不符規定者,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