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8條 法規: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第8條 申請案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期限最長以三年為限,得申請展延一次。依前項申請展延者,應於許可期限屆滿前六個月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