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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文件後,得邀集專家學者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勘查。
許可之廢止,亦同。
前項現場勘查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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