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液體」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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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及硫磺或氫氣等副產品。三、揮發性有機液體:指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十以上之液體。四、密閉集氣系統:指可將設備或製程設備元件排出或逸散出之揮發性有機物,捕集並輸至污染防制設備,使傳…
  2.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5條 本章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儲存物料之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者,且單一儲槽容積十五立方公尺以上。二、儲存物料之實際蒸氣壓二十一mmHg以上者或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
  3.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6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儲存物料之實際蒸氣壓五百七十mmHg以上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採用壓力槽。二、非採用壓力槽者,應裝設密閉集氣系統連通至鍋爐或加熱爐之爐膛火焰區,或其他使削減率達百分之九十五或排放濃度一百ppm以下…
  4.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7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固定頂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槽開口,除採樣測量外,應保持氣密狀態。二、槽頂不得有破洞、裂縫或未覆蓋之開口。三、應裝設儲槽真空壓力調節閥,且壓力應設定於最大允許操作壓力百分之九十以上。四、儲槽操作壓…
  5.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8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內浮頂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浮頂應隨時保持浮於儲存物料之液面上。但儲槽排空時,不在此限。二、浮頂與槽壁間應安裝下列之一封氣設備:(一)液態鑲嵌式密封。(二)雙封式密封。(三)機械式鞋形密封。(四)其…
  6.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9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外浮頂槽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六日以前已設立者,其浮頂與儲槽內壁間之封氣設備可採單封式或雙封式密封;但單封式密封應為液態鑲嵌式密封或機械式鞋形密封。於八十六年二月七日以後設立者,其浮頂與儲槽內壁間之封…
  7.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0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檢查與修護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內浮頂槽(一)於首次進料前應目視檢查浮頂及密封,若發現破洞、裂縫或其他開口,應於修護完成後始可進料。(二)配備液態鑲嵌式密封或機械式鞋形密封或其他單封式封氣設備之儲槽,自…
  8.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1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記錄、保存與申報規定如下:一、設備檢查或量測應做成紀錄,包括儲槽編號、檢查或量測日期、檢查或量測結果、設備受檢時之狀況。前條第一款第三目檢測結果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
  9.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2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儲槽之清洗作業應符合本條之規範。但壓力槽及排空槽不適用本條規定。一、儲存物料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者,且單一儲槽容積一百立方公尺以上。二、儲存物料實際蒸氣壓二十一mmHg以…
  10.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3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污染防制設備之流量計及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適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11.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4條 本章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之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裝載之物料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且單一裝載操作設施之年裝載量五百立方公尺以上者。二、裝載之物料實際蒸氣壓二十一mmHg以上者或裝載之物料…
  12.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5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應配備揮發性有機物收集系統連通至下列設備之一:一、鍋爐或加熱爐之爐膛火焰區。二、具有第十六條規定之儲槽。三、能使削減率達百分之九十或排放濃度二百ppm以下之污染防制設備。裝載操作設施之排氣係採非…
  13.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6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污染防制設備之流量計等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適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14.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7條 公私場所應記錄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每次操作之操作時間、裝載量及裝載之物料,並保存五年備查。前項紀錄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資料。
  15.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8條 本章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具有石化製程或第十五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設備元件,其分類包括泵浦、壓縮機、釋壓閥、安全閥等釋壓裝置、取樣連接系統、開口閥、閥、法蘭、管牙、快速接頭或其他與製程設備銜接之連接頭等。但下列設備元件…
  16.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41條 石化製程歲修期間,含有揮發性有機液體之管線、操作單元進行氣體置換與管線清洗時,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廢氣,並以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後始得排放。前項防制設備削減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採非破壞性物料回收處理方式,其削減率應達百分之…
  17.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44條 …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施行日前設立之廢氣燃燒塔、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設備元件、廢水處理設施及冷卻水塔,其施行日期依附表二規定。本標準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18. 行政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閥、釋壓閥、管線、揮發性有機物收集系統及其他相關閥件。十六、揮發性有機液體:指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十以上之液體。十七、裝載操作:指將揮發性有機液體經裝載操作設施導入或導出槽車、儲槽或油輪之操作。十八、氣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