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交流」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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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大陸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9條 …事務之中介團體會務運作監督及其法制之審議。六、兩岸社會交流、專業交流業務與法制之規劃、審議、協調及處理。七、大陸地區法制研究。八、兩岸司法、法務、醫藥食安、勞工、內政、天然災害及消費者保護等法政業務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條 …奔喪或運回遺骸、骨灰。(六)探視或進行其他社會交流活動。二、專業交流:(一)宗教教義研修。(二)教育講學。(三)投資經營管理。(四)科技研究。(五)藝文傳習。(六)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七)駐點服務。(八)研修生。(…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0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應由經核准設立有案相關專業領域且領有組織及團體憑證或工商憑證之臺灣地區邀請單位代申請之。本章所稱專業交流,指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專業領域之活動…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1條 …技研究、藝文傳習、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駐點服務、研修生等專業交流,應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從事參觀、訪問、考察、領獎、參與研討會、會議、參觀展覽及參加展覽之短期專業交流,免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他短期專業交流…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2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預定進入臺灣地區日期或行程有變更者,邀請單位於入境前或行程變更前,應檢具確認行程表及原核定行程表,送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其申請資格、應備文件、邀請單位資格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依附表三之規定。
-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15條 …學校進行教學訪問;亦得規劃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至一般地區學校進行專業交流;前開實施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