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6 部 條文 7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3 頁
  1. 行政教育基本法 第12條 …之教育制度,力求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之普及,並應注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之結合與平衡發展,推動終身教育,以滿足國民及社會需要。
  2.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家庭教育,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及服務;其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家庭教育法規及政策之研訂事項。二、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之研究及發展事項。三、推展全國性家庭教育工作之策劃、委辦及督導事項。四、推展全國性家庭教育工作之獎助及評鑑事項。五、家庭教育專業人員之職前與…
  4.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推展地方性家庭教育之策劃、辦理、宣導及督導事項。二、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等辦理家庭教育工作之獎助及評鑑事項。三、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之在…
  5.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遴聘(派)學者專家、機關、團體代表組成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提供有關家庭教育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二、協調、督導及考核有關機關、團體推展家庭教育之事項。三、研訂實施家庭教育及服務措施之發展方向…
  6.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家庭教育中心,並結合教育、文化、衛政、社政、戶政、民政、農政、消防、警政、勞工、新聞、環保、原住民族事務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學校及大眾傳播媒體,共同推動轄區內家庭教育事宜,包括:一、規劃及推展各…
  7.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邀集學者專家、教育人員及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組成家庭教育輔導團,協助家庭教育中心至學校、社區執行課程、教材之設計及活動之推展。
  8.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9條 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如下:一、家庭教育中心。二、終身學習機構。三、各級學校。四、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五、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前項第一款之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9.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0條 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得徵訓志願工作人員,協助家庭教育之推展。
  10.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1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對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提供各種進修課程或訓練。前項課程或訓練計畫,於每年度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之計畫,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11.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2條 家庭教育之推展,以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為原則,依其對象及實際需要,得採演講、座談、遠距教學、個案輔導、自學、服務推廣、參加成長團體及其他適當方式,並結合大眾傳播媒體、網際網路、行動通訊載具及其他資訊科技執行推展工作。…
  12.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另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空中大學及其他大專校院,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
  13.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研訂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措施並推動之;必要時,得委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辦理。前項優先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5條 …規事件,應即通知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其內容、時數、家長參與、家庭訪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該管主管機關定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被通知參與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
  15.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6條 社政主管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者,得轉介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課程、諮商或輔導等服務。
  16.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構、學校,進行各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服務方案之研發。
  17.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8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寬籌家庭教育經費,並於教育經費預算內編列專款,積極推展家庭教育。
  18. 行政家庭教育法 第19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訂定獎助事項,鼓勵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辦理家庭教育;其獎助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19.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家庭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條所定家庭教育之範圍如下: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應盡職責與教養子女或被監護人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或被監護人對父母或監護人應盡義務與應享權益之教育活動及服務。三、性別教育:指…
  21.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所稱志願工作人員,指由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召募、訓練及實習,並領有志願服務證者。
  22.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二項所定進用人員總數範圍,包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用之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及專任於該中心實際執行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事項之編制內人員與非編制內之聘用、約用、僱用、調用及臨時人員總合。
  23.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其內容如下:一、第二條各款家庭教育之理論及實務。二、家庭教育法令。三、執行家庭教育推展工作所需具備之專業倫理。
  24.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擬訂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之進修課程或訓練計畫,於每年度提送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報告,並於年度結束二個月前,將次一年度進修課程或訓練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25.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家庭教育之相關資料內容,包括親職教養與婚姻經營問題之預防教育及宣導。
  26.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在正式課程外實施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依學生身心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結合社區資源為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27.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條第二項規定,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空中大學及其他大專校院辦理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得以獎勵或補助方式為之。
  28. 行政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用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前項規定外,社政主管機關於執行職務時認有家庭教育需求者,應經社政主管機關人員訪視後評估決定之。前項有家庭教育需求者之評估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29. 行政教育部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家庭教育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教育部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設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一、提供有關家庭教育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二、提供協調、督導及考核有關機關、團體推展家庭教育之意見。三、提供研訂實施家庭教育及服務措施發展方向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