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書」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 部 條文 1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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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第9條 採集組職掌如下:一、臺灣文獻採集事項。二、臺灣古文書採購、整理建檔及出版事項。三、口述訪談及出版等事項。四、臺灣地名調查、編輯及出版等事項。五、地方政府機關(構)擬毀檔案蒐集、檢選事項。六、碑碣拓本採集、登錄及管理等事項…
  2.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組織條例 第2條 …會之辦理及定期性刊物之編印發行等事項。三、圖書、期刊、手稿、古文書、風土民俗、圖片、地圖等史料之採集及文獻資料之整理、登錄、編目等事項。四、文獻史料之蒐集、整理、典藏、展示、研究、出版及推廣等事項。五、文獻史蹟之蒐集、勘…
  3.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文物圖像:指館藏民俗器物(不含古文書及檔案)及碑碣拓本,所拍攝而成之數位圖檔資料。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之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4.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古文書」,係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稱本館)所收藏字據、簿冊或證書等記載於紙或絹上之文字史料。
  5.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3條 …下列資格之一民眾,並持有足資證明身分文件者,得申請閱覽或複製古文書:一、中華民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法人、團體。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僑胞。三、平等互惠國之外國人。
  6.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申請閱覽或複製本館古文書,應填具古文書閱覽複製申請書(附表),辦理閱覽或複製手續,載明下列事項,向本館申請:一、申請人之姓名、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立案證號、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
  7.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5條 閱覽本館古文書,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但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得予減免。
  8.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6條 本館古文書之閱覽,以提供複製本及電子檔為原則,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專案簽請館長核可,得提閱原件:一、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授權,要求提供查閱者。二、因公務有查閱需要者。三、複製本及電子檔不清晰者。
  9.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7條 申請人進入古文書閱覽處所,應遵守下列事項:一、禁止飲食、喧嘩或其他妨礙他人之行為。二、不得破壞環境整潔。三、禁止使用墨汁、墨水、修正液、原子筆等易塗損古文書之工具。四、抄錄古文書時,以使用鉛筆或可攜式電腦為限。五、禁止擅…
  10.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8條 申請閱覽古文書,應備相關證明文件,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向本館申請。閱覽古文書每次以五件為原則,應保持古文書完整,閱畢歸還始得再提出申請。閱覽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閱覽時不得在古文書原件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二、…
  11.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9條 閱覽本館古文書,申請人有違反第七條及第八條情形者,本館得停止其閱覽,並記錄之。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或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論處。
  12.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0條 申請閱覽之古文書,不得攜出古文書閱覽處所,並應於當日歸還。古文書閱畢歸還,應經本館管理人員點收無誤或確認後,始將身分證明文件交還申請人。
  13.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1條 本館古文書閱覽時間,由本館另行公告。
  14.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2條 申請複製本館古文書圖像,應備相關證明文件,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向本館申請。每張彩色圖像檔解析度為300DotsPerInch(DPI),格式為JPEG檔,收取費用新臺幣四百元。但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得予減半。前項申…
  15.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3條 申請複製本館古文書圖像,僅限於本館核定使用範圍,未經本館同意不得擅自授權第三人使用。違反前述規定,本館得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追訴之。
  16.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4條 申請複製本館古文書圖像,得合法作學術引用,並註明出處;如移作原申請用途以外使用,均須另以書面,徵得本館同意。依前項複製利用,撰寫之論文、專著、報告或編製之視聽影帶、光碟片或雜誌等,應無償贈送本館一份典藏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