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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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受難者,係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者。受難者或其家屬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七日起七年內,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給付賠償金。前項期限屆滿後,若仍有受難者或其家屬因故未及申請賠償金,自…
  2.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3條 …項紀念基金會,由行政院遴聘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政府代表及受難者或其家屬代表組成之;受難者或其家屬代表不得少於紀念基金會董事總額三分之一。申請人不服紀念基金會決定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3.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3-1條 …八事件之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之國際交流活動。四、已認定受難者之賠償。五、受難者及其家屬回復名譽之協助。六、弱勢受難者家屬之生活扶助。七、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八、其他符合本條例宗旨之相關事項。紀念基金會辦理前項事務,不…
  4.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6條 受難者及受難者家屬名譽受損者,得申請回復之;其戶籍失實者,得申請更正之。
  5.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7條 受難者之賠償金額,以基數計算,每一基數為新臺幣十萬元,但最高不得超過六十個基數。前項賠償金數額由紀念基金會依受難者之受難程度,訂定標準。賠償金之申請、認定程序及發放事宜,由紀念基金會定之。
  6.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9條 …然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預,對事件調查事實及相關資料,認定事件受難者,並公布受難者名單,受理賠償金請求及支付。受難者家屬亦得檢附具體資料或相關證人,以書面向紀念基金會申請調查,據以認定為受難者。前項情形,紀念基金會應於收受…
  7.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10條 紀念基金會為調查受難者受難情形,得調閱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所收藏之文件及檔案,各級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不得拒絕。其有故意違犯者,該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應依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科以刑責。前項所稱檔案,係指有關二二八資料,檔案上不必…
  8.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11條 …助。五、二二八事件有關調查、考證活動之補助。六、其他有助平反受難者名譽,照顧弱勢受難者家屬生活,促進臺灣社會和平之用途。
  9.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13條 本條例所稱受難者家屬,係指已死亡或失蹤之受難者,其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順序之法定繼承人。
  10. 行政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16條 受難者曾依本條例之規定獲得補償者,為已賠償。
  11. 行政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研擬及推動。四、導覽設施與服務整合計畫之規劃及推動。五、政治受難者關懷服務。六、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研考及法制。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事項。
  12. 行政行政院處務規程 第17-2條 …務督導。八、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被害者權利回復、政治暴力受難者與家屬創傷療癒之協調及業務督導。九、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協調及業務督導。十、其他有關人權及轉型正義事項。
  13.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6條 …自由之裁定或處分,於本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並公告之:一、受難者或受裁判者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刑事審判…
  14.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6-1條 …依職權或申請確認不法,以平復行政不法。前條第三項第一款案件之受難者或受裁判者,於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範圍內所受之前項處分或事實行為,於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均視為不法。前二項處分經確認或視為不法者,於本條例修正施…
  15.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1-2條 …。三、保存不義遺址事項,由文化主管機關辦理。四、照顧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政治暴力創傷事項,由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辦理。五、轉型正義教育事項,由教育主管機關辦理。六、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