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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7 頁- 行政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 第5條 …案件之受理派遣、指揮管制及協調聯繫。四、與飛航管制機關聯繫及協議之訂定。五、緊急救難起降場之調查、協調與緊急應變小組、前進指揮所開設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六、飛航勤務人員服勤、演習與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飛行員資格之…
-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13條 …以上申請優先購買時,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先行協議,並於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提出全體申請人購買權利範圍協議書;無法達成協議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下列原則計算其優先購買權利範圍及應繳價款:一、本條例…
- 行政戶籍法 第13條 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經父母協議或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由父母一方或雙方任之者,應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 行政合作社組織編制及人事管理準則 第2條 …合作社之監察機關。四、社務會:由理事、監事組織之,係合作社之協議機關。合作社因經營業務需要,得聘任職員。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126-2條 …額。前項無持分建物權屬之基地所有權人與其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自行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6條 …海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間之領海重疊時,以等距中線為其分界線。但有協議者,從其協議。前項等距中線,係指該線上各點至中華民國基線上最近點與相鄰或相向國家基線上最近點距離相等之線。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10條 …地時,應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價購或租用;協議不成者,得依法徵收或徵用。四、需設置於私有建築物者,應先徵得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徵用或租用。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11條 …除地上物,致所有權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遭受損失者,應予協議補償;協議不成時,其屬私有者,得依法徵收。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28條 …設施之標準地名,應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所在之地名主管機關協議定之,並通知各級主管機關。第三項聚落或自然地理實體範圍跨越不同直轄市、縣(市)者,其標準地名由相關地名主管機關協議定之。第五項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涉及二個以…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6條 …、複製及重製成本。前項收費,於學術研究、公益用途或機關間訂有協議者,得予減免。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 第23條 …補償。但二人以上之土地所有權人,就其未達最小坵塊面積之土地,協議合併後達最小坵塊面積者,得申請分配於其中一人。前項發給現金補償之土地,應予以集中公開標售,經兩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出售與需要耕地之農…
- 行政農地重劃條例 第24條 …分共有人之應有部分達最小坵塊面積者。三、共有土地經共有人自行協議,分配為其中一人者。
-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原合法使用不合海岸保護計畫認定補償許可及廢止辦法 第3條 …之規定。三、由計畫擬訂機關參酌當地實際狀況與所有權人或權利人協議之。四、由計畫擬訂機關會同主管機關組成之權益損失補償審議小組(以下簡稱補償審議小組)審議後,提請計畫擬訂機關首長核定之。前項第四款補償審議小組,由計畫擬訂機…
- 行政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11條 …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為法人者,其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協議書。四、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其電子謄本。五、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六、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同意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4條 …,其超出部分之分割,應以分割後能單獨建築使用或已與其鄰地成立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建築使用者為限。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1條 …公私有土地實地調查、勘測。二、與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協議,將無特殊用途之公私有土地作為臨時作業或材料放置場所。三、拆遷有礙計畫實施之土地改良物。四、為強化漁業資源保育或海岸保護,協調漁業主管機關依漁業法規定,變更…
-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將其名稱、地點及拆除或變更日期,通知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並定期協議補償金額。前項通知無法送達時,得寄存於當地村里長處,並於本機關公告處公告之。
- 行政國家公園法 第10條 …、竹木或其他障礙物遭受損失時,應予以補償;其補償金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其上級機關核定之。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目及額度。五、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五項所定辦法應取得之證明文件及協議書。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本文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或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以部分協議合建、部分權利變換方式實施者:依本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完成登記之日。三、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但書後段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者:使用執照核發之日。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4條 土地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不成,或土地所有權人不願或不能參與分配時,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價值應扣除權利變換關係人之權利價值後予以分配或補償。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9條 …八款所定都市計畫變更負擔,以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之都市計畫書及協議書所載數額為準。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1條 …同條第一項共同負擔以外之公共設施:一、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業經協議價購、徵收或有償撥用取得。二、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已有具體利用或處分計畫,且報經權責機關核定。三、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住宅主管機關以住宅基金購置或已報奉核定列…
- 行政實施重要濕地保育致權益受損補償辦法 第3條 …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權利關係人二人以上受有損失者,應協議由其中一人代表申請,並不得重複申請。
- 行政實施重要濕地保育致權益受損補償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經審查應予補償者,其補償金額由申請人及主管機關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立時,由主管機關組成之權益損失補償審議小組(以下簡稱補償審議小組)審議後提請主管機關首長核定之。前項補償審議小組,由主管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組成之…
- 行政實施重要濕地保育致權益受損補償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應於補償協議成立或核定後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領取補償金。但因實施本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濕地保育輔導轉作明智利用項目致有損失之申請補償案件,主管機關應查明確認已停止原使用情形後,始得核發補償金。
- 行政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 第4條 內政部對於起造人損失補償之申請,應即進行協議,並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
- 行政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 第5條 前條協議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起造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所或居所。其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行政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 第8條 內政部與起造人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三十日仍無法達成協議時,內政部應依起造人之申請,發給起造人協議不成立證明,並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起造人未依前項規定申請發給證明書者,得請求內政部繼續協議。但以一次為限。
- 行政條約締結法 第6條 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就談判之方針、原則及可能爭議事項,適時向立法院說明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