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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8 頁- 行政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第9條 …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設有空襲警報發放系統之政府機關(構)、公民營事業機構及國軍部隊,應配合以遙控(手動)或交、直流電警報器或播音器(車)發放防情警報信號;平時空襲警報發放系統試放與保養維護,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
- 行政運動產業園區輔導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2條 …法所稱運動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指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民營事業、法人或自然人依法設置,並符合下列規定之園區:一、土地面積至少五公頃,且運動產業用地不得低於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六十。二、從事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業別至…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廢止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之核准時,為維持正常營運,維護園區內其他使用人之權益,得為強制接管營運之處分。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或委託其他機關執行之。中央主管機關基於接管營運之需要,得委託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關為強制接管處分時,應公告下列事項,並以書面通知被接管處分之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以下簡稱被接管人):一、被接管之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名稱。二、被接管人名稱、營業處所所在地、代表人姓名及其住所或居所。三、強制接管營…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11條 強制接管營運時,有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之勞工接續權益,依強制接管當時原投資興建契約或原勞動契約及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辦理。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條 …:指由中央主管機關自行興建及經營管理,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供該產業園區內使用之港埠設施。二、工業專用碼頭: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自行興建及經營管理,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公告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一、產業園區用地已租售面積未達可租售用地面積百分之五十時,公告徵求之。二、產業園區用地已租售面積達可租售用地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時,得公…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9條 公民營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者,應於通知期限內,與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簽訂投資興建契約,並於開工前,依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完成簽訂土地租賃契約。公民營事業因故未能於前項期限屆滿前完…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1條 …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之劃定時,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核定文件、公民營事業所提之工程計畫報告書及區域界限現地會勘紀錄,會商交通部、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2條 …工業專用碼頭之開發,其中防波堤興建、航道及港池浚挖工程,得由公民營事業擬具計畫,提送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洽請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但航道及港池浚挖土方作為填土造地之用者,不予列計。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3條 公民營事業於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期間,應自行辦理各項相關設施之災害保險。因天然災變遭受重大損害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有關機關辦理必要之救助,或洽請金融機構辦理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4條 公民營事業應自土地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工程計畫報告書擬具工程執行計畫,報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公民營事業因故未能於前項期限屆滿前完成工程執行計畫之提報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5條 公民營事業應自工程執行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六個月內開始興建,並將開工日期、發包合約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公民營事業因故未能於前項期限屆滿前開始興建時,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其展延以一次為限,並…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6條 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興建期間,應按月編製施工報表,並按季編製財務報告,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實地查核,公民營事業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經查核不實者,得令其限期改善;公民營事業須於期限…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7條 …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興建,應依工程執行計畫之完工期限完成。公民營事業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之。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19條 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興建完工後,應辦理工程結算及工程驗收;於完成結算及驗收後,應將竣工圖說、竣工結算表、工程驗收紀錄及其他有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前項竣工圖說應經監造單位簽認,工程結算應經會計師簽…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1條 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營運前,應檢具營運管理計畫書,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後核定之。前項營運管理計畫書,應包括營業計畫、業務管理計畫、營運財務計畫、建築物、設施與設備清冊、組織人力使用計畫及相關計畫。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2條 公民營事業應於第十九條及前條規定相關文件經核定,且相關設施經履勘合格後六個月內開始營運,並將開始營運日期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履勘,應由公民營事業提出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及有關機關為之。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3條 公民營事業於完成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部分設施,須先行營運時,準用前二條規定。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4條 公民營事業於接獲船舶入港許可後,應安排船席,提供該船舶停靠,並提供下列作業服務:一、港勤作業服務:提供曳船、帶解纜車船、給水、加油、垃圾清理及其他相關服務。二、棧埠作業服務:提供裝卸、搬運、倉儲及其他相關服務。公民營事業…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5條 公民營事業於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營運期間,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編製次年預算報告,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港務警察機關為執行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治安維護及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事項之相關業務費用,得由公民營事業編列…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港埠網路系統之方式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港口信號臺依公民營事業排定之船席通知,始得為之。但船舶因緊急公務或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船舶申請入港或出港,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向各有關機關辦理入出港手…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7條 …業時,應即避讓或慢速通過。在港內航行之船舶,其航行速度,得由公民營事業視實際需要限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8條 船舶入出港,其指泊之特別信號,由公民營事業訂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9條 船舶應按公民營事業指定之船席或錨地停泊。前項船席及錨地之指定調配規定,由公民營事業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單位核定後實施。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0條 公民營事業因正當理由,須調整船席時,得適時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移泊;拒絕移泊時,由公民營事業逕予移泊,其移泊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負擔。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如須自行移泊船舶時,應先向公民營事業提出申請,並經同意…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1條 …修或其他相關原因消失後超過四小時尚未出港,致影響船席調配時,公民營事業得通知移泊;拒絕移泊時,由公民營事業逕予移泊,其移泊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負擔。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2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之作業船及交通船,應依公民營事業指定之停泊區域停泊;不依指定停泊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移泊,其移泊費用,由船舶所有人負擔。公務船舶所需停泊區域,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指定之。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3條 停航船舶之留船人員,由公民營事業報請航政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予以核定,航政主管機關並得隨時派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