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95 / 200 頁
  1.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28條 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或牙體技術所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2.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30條 …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在牙醫師、牙體技術師指導下實習之下列人員,不在此限:一、牙醫學系、牙體技術科、系學生。二、取得畢業證書之日起五年內之牙醫學系、牙體技術科、系畢業生。
  3.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32條 …,並得廢止其開業執照:一、容留未具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資格人員擅自執行牙體技術業務。二、容留人員執行醫療業務。三、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
  4. 行政自殺防治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供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學校人員、警察人員、消防人員、矯正機關人員、村(里)長、村(里)幹事及其他相關業務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進行自殺防治通報作業。前項通…
  5. 行政自殺防治法 第15條 各機關、學校、法人、機構、團體及相關業務人員執行本法相關業務時,對自殺行為人及其親友之個人資料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無故洩漏前項個人資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6. 行政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化。八、降低高致命性自殺工具之可取得性。九、辦理自殺防治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十、加強自殺防治之研究。十一、其他自殺防治有關事項。
  7. 行政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人員應自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後二十四小時內,依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所定通報內容,包括可得知之自殺方式、自殺行為人資料、自殺原因與處置情形及通報人聯絡方式。
  8. 行政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指自殺關懷訪視人員及辦理自殺防治業務人員。
  9. 行政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第4條 …應於到職一個月內,每人至少完成三十小時初階課程;自殺關懷訪視人員,每人每年並應至少完成八小時進階課程,其中應包括個案報告及討論二小時。
  10. 行政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後,始得為之;結訓後,核發研習證書予參加訓練人員。研習證書,應載明前項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日期及文號。
  11. 行政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監測時,執行人員應向受監測者出示職務身分證明文件,告知監測事由及法規依據並抽驗以足供檢驗之藥品適當數量為限。
  12. 行政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第7條 …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受監測現場代表人之簽名或蓋章。二、監測人員之簽名或蓋章。三、監測檢體之品名、批號、製造廠或經銷商、製造日期、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13.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2條 衛生主管機關、警察機關人員對於講習對象之人格及隱私應予保障,不得洩漏。
  14.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經醫事人員通報主管機關之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一、有戶籍國民。二、本條例一百零四年二月六日修正生效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申覆在案之下列三類人員:(一)受我國籍配偶感染之外籍(含大陸…
  15.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8條 …關(構)、團體或第三人提出。以言詞為申訴者,受理機關(構)或人員,應作成紀錄,並經申訴人確認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16.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3條 …之制訂及其推動。二、防疫應變所需之資源、設備及相關機關(構)人員等之統籌與整合。三、防疫應變所需之新聞發布、教育宣導、傳播媒體優先使用、入出國(境)管制、居家檢疫、國際組織聯繫與合作、機場與港口管制、運輸工具徵用、公共環…
  17.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6條 …指派之。指揮官得視流行疫情應變需要,機動調整各處之任務編組、人員規模及其進駐時機。各處任務,必要時,得請相關機關支援。
  18.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7條 …中心得視流行疫情應變需要,依中央主管機關之應變計畫,辦理有關人員之特定講習及訓練。
  19.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8條 …通知有關機關,依指定時間派員進駐本中心。各有關機關應排定進駐人員輪值表,並建立緊急聯絡名冊,彙送本中心。
  20.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一、依護理人員法設置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及產後護理之家。二、依精神衛生法設置之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三、依老人福利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置…
  21.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3條 …更新一次。前項感染管制計畫,應包括下列項目:一、感染管制相關人員組織架構及職責分工。二、感染管制與傳染病之教育訓練及衛教宣導。三、傳染病、群聚感染與醫療照護相關感染預防、監測、通報、調查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四、員工、服務…
  22.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4條 機關(構)及場所應指派感染管制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依前條感染管制計畫,負責推動機關(構)及場所之感染管制作業,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專責人員應由編制內全職人員擔任,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專科以上學…
  23.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5條 …感染管制課程;在職員工每年應接受至少四小時感染管制課程,專責人員每年應接受至少八小時感染管制課程。
  24.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7條 …之查核;其查核基準之項目如下:一、感染管制品質改善。二、工作人員健康管理。三、服務對象健康管理。四、疫苗接種情形。五、工作人員感染管制教育訓練。六、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七、防疫機制之建置。八、隔離空間設置及使用。九、醫療…
  25.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事人員,依醫療法之規定。本辦法所稱其他人員,指非屬醫事人員,為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必要之工作人員。
  26.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3條 …,指定或徵用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並得徵調人員協助防治工作之各級政府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平時應建置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及防治工作人員名冊,並依傳染病特性、醫療機構之醫療品質、公共場所之適用性及醫事人員傳染病…
  27.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4條 …或徵用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機關應依指揮官指示就所建立之人員名冊徵調,必要時得徵調其他相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
  28.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8條 人員薪資及津貼補償計算自徵調日起至結束日止,其補償項目及基準如下:一、薪資部分:比照原日薪計算。(一)任職於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由原任職機構發給;如原任職機構未發給者,由設立機關發給。(二)任職於私立醫療機構人員:由設立機…
  29.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9條 人員因直接或間接照護(顧)傳染病病患致感染傳染病或死亡者之補償項目及基準如下:一、醫療費:扣除全民健康保險支付者外,核實補償。二、身心障礙者補償費:(一)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最高給付新臺幣一千萬元。(二)中度身心障礙…
  30.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11條 …責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損失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損失等資料。二、人員:由本人或法定繼承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單據等資料。三、接受檢疫者: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檢疫通知書或相關證明文件,於接受檢疫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