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8條 指揮官得依流行疫情狀況通知有關機關,依指定時間派員進駐本中心。各有關機關應排定進駐人員輪值表,並建立緊急聯絡名冊,彙送本中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