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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 第16條 …採運期間內完成採運作業者,應於期限屆滿五日前向受理機關以書面申請展延,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機關受理後應轉送主管機關辦理。前項展延森林產物採運之期間,不得超過採運許可證所定期間之二分之一。展延以一次為限。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
  2. 行政森林登記規則 第6條 私有林竹、木之登記,由森林所有人填具申請書,連同土地所有權狀影本,送森林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初審後,報請直轄市、縣(市)林業主管機關核定登記,發給登記證,登記事項變更時,亦同。申請登記之竹、木,如為合資經營者,應將…
  3. 行政森林登記規則 第8條 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第六條第一項之登記申請時,應於二週內派員勘查完竣,屬實後,公告一個月,如無人異議,再行核轉。
  4. 行政森林登記規則 第12條 …,並繳銷登記證。但經依法編為林業用地或宜林地者,不得為終止之申請。
  5. 行政森林登記規則 第15條 …應就所辦之登記設立森林登記簿。前項森林登記簿及第六條第一項之申請書、登記證格式,由中央林業主管機關定之。
  6. 行政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 第4條 …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漁船名單。第一項許可之條件、申請程序、審查、廢止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4條 動力漁船所有人申請漁船保險全年保險費之補助,應於保險期間內提出申請。但符合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定情形者,應於保險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至屆滿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前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送交申請人所屬區漁會或動力…
  8. 行政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5條 前條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漁業署應駁回其申請:一、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而無法補正。二、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得補正,經漁業署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未依應補正事項補正。三、逾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提出申請。
  9. 行政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6條 漁業署收到區漁會所轉送之申請案件後,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將審查結果函復申請人;其經審查通過者,漁業署應依第七條至第九條所定基準核發補助款,撥由收件區漁會轉發申請人。
  10. 行政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10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前已投保漁船保險之動力漁船所有人申請全年保險費之補助,應委託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第四條第二項各款所定文件及下列文件,送交申請人所屬區漁會或動力漁船所在地區漁會函轉漁業署請撥補助款…
  11. 行政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11條 第四條第二項或前條第一項申請書所載事項或檢附文件有偽造、變造、隱匿或虛偽之情事者,漁業署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於一定期間內繳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補助款核發後,受補助人因漁船保險契約撤銷、終止、解除、投保…
  12.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5條 公私立試驗機關(構)或法人申請認可為田間試驗機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政府發給設立之文件及可從事業務項目證明文件。二、試驗場之位置及五百分之一比例尺之平面圖,比例過大者可分圖表示之。…
  13.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田間試驗機構認可之申請後,應進行現場查核,經審議通過後,發給合格證明並公告之。前項證明之有效期限為五年,並得於期限屆滿三個月前檢附原合格證明及第五條規定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未違反本規則規定者,准…
  14.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3條 …前,或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自國外引進輸入前,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實施田間試驗。國內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於實驗室或田間試驗階段,為研究交流目的展示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明文…
  15.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4條 田間試驗包含遺傳特性調查及生物安全評估二階段,其申請許可時點規定如下:一、遺傳特性調查,應於完成實驗室試驗後或自國外引進前申請。二、生物安全評估,應於完成遺傳特性調查並經審議通過後申請。國外引進之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如已於…
  16.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5條 申請許可為田間試驗,採個案申請,個案審查原則。遺傳特性調查之申請,一案限提出一個具備明確編號之基因轉殖品種。該轉殖品種之受體水產動植物,以使用相同之外源基因及基因轉殖方法所獲得者為限。生物安全評估之申請,一案限提出一個具…
  17.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6條 …應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期間可能之緊急危害及其安全管理,申請許可為田間試驗之同時,應將該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品種檢測所需之篩選標誌、相關方法及必要之檢測材料等資料,提交中央主管機關。未依前項規定提交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
  18.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17條 申請遺傳特性調查,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遺傳特性調查計畫。二、特性說明書。三、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小組審議完成之證明文件。四、依基因重組實驗守則規定完成實驗室試驗之證明文件。五、前條第一…
  19.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20條 申請生物安全評估,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生物安全評估計畫。二、審議通過之遺傳特性調查報告或第十四條第二項之審查證明文件。三、計畫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小組審議完成之文件。四、第十六條第一項…
  20.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23條 …殖水產動植物試驗材料如需移地運輸時,應於運輸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水產動植物試驗材料,應裝於密閉容器內,不得與其他水產動植物混裝,並於容器外觀明顯處標示基因轉殖文字。從事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試驗材料運輸及貯存者,其…
  21.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24條 申請人應於遺傳特性調查或生物安全評估之田間試驗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試驗報告。試驗期間超過一年者,申請人應於第一年後每六個月,向中央主管機關提送試驗報告。前項試驗報告之審議結果,中央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
  22.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第30條 …通過生物安全評估試驗之基因轉殖觀賞魚,未涉及食用目的者,得由申請人依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運輸計畫運回實驗室,免予銷毀。
  23.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2條 …產動植物,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特定用途後,始得依本規則申請繁殖或養殖。
  24.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4條 經營者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向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之繁殖、養殖場(以下簡稱繁養殖場)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距有效期限尚有一年以上期間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田間試驗機構合格證明文件。二、基因轉殖水…
  25.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7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第四條申請,必要時,得會同有關機關、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實地查證。
  26.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8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第四條之申請,經審查通過者,應發給許可文件,其許可期限不得逾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田間試驗機構合格證明之有效期限,並於許可文件內載明有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或第二十一條所定屆期未改…
  27.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9條 經營者得於許可期限屆滿一個月前至三個月內之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第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文件,向繁養殖場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經營者於許可期限屆滿而未重新申請取得許可者,應於期限屆滿後七日內,依經營…
  28.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4條 …於停止經營後三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其許可:一、原許可文件。二、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但經營者為田間試驗機構,免附。三、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已經完全釋出或銷毀之紀錄。前項情形,因情事變更,…
  29.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5條 輸入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但經依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許可於國外展示後,復運輸入者,免附第二款至第五款之文件:一、…
  30. 行政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第16條 輸出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但同時依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於國外展示者,免附第一款至第六款之文件:一、申請人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