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第5條 法規: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5條 前條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漁業署應駁回其申請:一、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而無法補正。二、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得補正,經漁業署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未依應補正事項補正。三、逾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提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