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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力漁船所有人保險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動力漁船之漁船保險,其全年保險費之補助基準如下:一、總噸位未滿二十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四千元。
二、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十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六千元。
三、總噸位五十以上未滿一百者,補助全額,最高新臺幣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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