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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45條 …工作或因受傷致身心障礙不能擔任原有工作者,經由政府施以必要之訓練,並輔導就業。二、尚能求學而自願就學者,準用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三、不能就業或就學而自願回鄉者,資送回鄉。四、已完全失去工作能力或求學能力者,由…
  2.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52條 …第十六條第二項所稱得折算役期之學校軍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係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法修正之條文施行時仍在營及以後徵集服義務役之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曾於高級中等(含高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
  3.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53條 依第八條或第十二條規定轉服替代役者,其已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或服現役之時間,得折算為應服替代役時間。前項人員,由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辦理解除徵、召集,並由內政部指定報到日時、地點徵集服勤。
  4.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條 …為後備役者。三、後備士兵:常備兵依法停役、退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為後備役者。前項後備軍人身分以停役、退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或授予適任證書生效日起算。如屬應召入營者,以解除召集、輪次歸休或復員生效之日起算。但因故不…
  5.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1條 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其期滿結訓之離營作業比照現役軍人辦理。前項人員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停止訓練者,其在營時間逾三十日者,以已訓補充兵列管運用。
  6.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6條 …六)其他異動事項。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五、編組、訓練、教育。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7.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7條 …況變更申報。四、接受體格檢查、訪問、調查。五、參加後備編組、訓練、教育。六、其他異動事項申報。
  8.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9條 …一、退伍、除役、停役、解除召集、輪次歸休、復員、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離營者,應於預定離營之日前十日完成。二、補充兵完成軍事訓練離營者,應於預定離營之日前二日完成。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員,依兵役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一項各…
  9.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11條 …給離營證件,並實施離營教育,使其知悉有受後備軍人管理、編組、訓練、教育及各種召集服役之義務與得享有之權益。
  10.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5條 後備軍人實施各種編組、訓練、教育,依國防部年度指導大綱或綱要計畫規定辦理。
  11.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6條 後備軍人編組、訓練、教育事項,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及各級後備指揮部主辦,地方政府協辦,其實施規定由國防部定之。
  12.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52條 為加強後備軍人管理、編組、訓練、教育及提高其工作成效,得視必要,按下列規定實施督導:應召員報到之方式如下:一、國防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會同內政部督導所屬地區後備指揮部、縣市後備指揮部與直轄市、縣(市)政府。二、縣市後備…
  13.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2條 依本法徵集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役男,曾於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完成軍事訓練課程者,其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得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申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前項軍事訓練課程之範圍如下:一、新生或入伍訓練(以下簡稱入…
  14.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3條 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之折算基準如下:一、入伍訓練時間,已完成入伍訓練且合格者,按日折算,未完成者,不予折算。二、其餘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以八小時折算為一日。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五項所受之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折減常備兵役軍事…
  15.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4條 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於學生畢業、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或退訓時,應發給書面證明,記載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之日數及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並副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16.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5條 申請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者,應檢具前條書面證明,依常備兵役徵集作業流程,向訓練單位提出折減之申請。
  17.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6條 經訓練單位核算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之日數超過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者,由訓練單位核給結訓令,並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後備管理。
  18.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7條 國防部得不定期對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實施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軍事訓練課程及折減作業之考核。
  19.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他徵、召集短期服役之人員。國軍各軍事學校之軍費學生,或教育、訓練班隊之學生,定有給與者,或接受軍事訓練之補充兵役男,均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國防部所屬軍事情報機關約聘之軍事情報人員存記有案者,按其核定等級,比照第一項第二…
  20.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核准生效之日起保險生效。國軍各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畢業,或教育、訓練班隊學生教育、訓練期滿後任官服現役者,按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繼續參加本保險者,保險年資應予接續計算。
  21.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送承保機構辦理:一、不滿二個月者:軍人保險應徵、召集入營或訓練分階人數統計表。二、二個月以上者:軍人保險被保險人姓名冊。
  22.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志願士兵甄選錄取人員接受基礎訓練期間之保險費,比照義務役士兵,由所屬要保機關全額負擔。保險費按自付部分、所屬要保機關補助部分或全額補助金額,分別計算,並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部分,採四捨五入計算。被保險人在當月二日以後加保…
  23.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者,應按補繳時之階級及扣費標準計算之。被保險人徵召服役或接受訓練時間不滿二個月者,除發生保險事故外,一律免扣保險費。
  24. 行政佈雷區域殺傷性地雷剷除辦法 第3條 …、委託辦理:由執行機關依法委託辦理。前項作業人員,應完成專業訓練及取得證照。
  25.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5條 …辦理後備軍人組織、宣傳、安全及服務工作。二、協助後備部隊召集訓練及要員連絡查訪。三、動員演習及動員實施階段協助辦理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及徵用書之送達。四、協助辦理全民國防、災害防救、國軍人才招募及其他相關工作。五、指(督)…
  26.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9條 …。輔導中心各級幹部,應就符合下列條件者,選任之:一、後備幹部訓練班(以下簡稱後幹班)結業。二、年齡在六十歲以下。三、身心正常,品德端正,且有正當職業,並居住當地或在當地工作。
  27.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14條 各級後備指揮部,得召集轄內輔導組織辦理推行各項工作所需之訓練。前項訓練區分如下:一、定期訓練:(一)每季辦理輔導中心主任、秘書聯席會報及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輔導組長聯席會報。(二)每半年辦理地區、縣市委員及顧問團會議。(三)…
  28.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17條 …導幹部,除秘書外,均為無給職。但辦理後備軍人輔導工作、服勤及訓練,得支領交通費、住宿補助費及雜費。輔導中心秘書,得支領專業人士顧問費、交通費、住宿補助費及雜費。有關顧問費用之數額及支用規定,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29.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20條 …費用外,並享有下列權益:一、執行後備軍人輔導各項工作、服勤及訓練時,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得為其辦理有關保險事項。二、優先列入年度後備軍官及士官晉任。三、對輔導組織著有貢獻者亡故後,得申請忠義狀或覆蓋後備軍人旗。四、輔導幹部及…
  30. 行政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第8條 …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慰勞:一、籌備或實施演習、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訓練或服勤期間,參加人員致傷病、身心障礙、死亡或其家庭遭遇重大事故。二、籌備或實施演習、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訓練或服勤期間備極辛勞,有鼓勵參加人員士氣之必要。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