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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200 頁-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經營測繪業者,應填具申請書一式三份,並檢附下列文件:一、營業計畫書:應載明中文測繪業名稱、在我國營業處所、負責人、合夥人、營業項目、營業設備、營運資金、人員配置、訓練計畫、業務發展計畫及未來五年財務預測等。二、資格證…
-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發給許可證明。不符合者,駁回其申請;其須補正,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合規定者,亦同。
-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10條 …許可計畫內容進行,並於許可實施期間內完成。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期。五、測繪成果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攜出或傳遞至國外。外國人或外國組織違反前項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行撤銷、廢止其許可或暫停其從事測繪業…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2條 下列機關(構)、學校、團體,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二、設有地政、不動產或法律相關系(所)、科之大專校院。三、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或其各地公會。四、其他不動產相關之非營利…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3條 前條機關(構)、學校、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一、申請書。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三、組織章程及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前項第四款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一、辦理…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4條 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認可得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之期限為三年,期滿應重新申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前二項申請案,必要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會同審查。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2條 …註銷。經廢止認可資格之機關(構)、學校、團體,三年內不得重行申請認可。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3條 …機關(構)、學校、團體之認可,應收取認可費新臺幣一千元;重新申請認可時,亦同。
- 行政地政機關委託辦理地籍測量辦法 第5條 符合前條資格之測繪業,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政機關申請評選。前項申請經審查合格者,由該管地政機關依儀器設備、技術能力、品質、價格或其他應要求之事項評選決定受託測繪業。
- 行政地政機關委託辦理地籍測量辦法 第15條 …前條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該受託測繪業於二年內不得依第五條規定申請評選辦理地籍測量業務。但終止或解除契約之事由不可歸責於受託測繪業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審查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應依下列規定繳納審查費:一、申請路線勘測,每條路線收取新臺幣十萬元。二、申請舖設路線劃定許可,每條路線收取新臺幣十萬元。三、申請維護路線許可,每條路線收取新臺幣十萬元…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審查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人應以現金、銀行本行本票或支票繳納審查費。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審查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案經審查未符合規定或未依規定補正而駁回者,得申請退還原繳納審查費半數金額。
- 行政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5條 …包括下列事項,並於評選三個月前公告:一、獎勵資格及條件。二、申請方式及受理期間。三、申請應附文件。四、評選方式、基準及程序。五、獎勵方式。六、其他相關事項。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2條 …條第四項所稱原土地所有權人,指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所定申請依法返還,以於本條例規定之期間內,檢具有關權利證明文件,向該管地政機關申請返還土地。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3條 …導條例提出請求經確定者,以於該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之期間內,申請土地歸還案件,經審查駁回、訴願或司法裁判確定不予歸還者。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4條 地政機關受理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申請返還土地之案件,其處理程序如下:一、收件。二、計徵規費。三、指界測量。四、審查。五、公告。六、異議處理。七、登記。八、繕發書狀。九、異動整理。十、歸檔。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申請土地返還登記案件,應提出下列文件:一、土地複丈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三、申請人身分證明。四、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原所有權人之繼承人時,並應提出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之文…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8條 指界測量時,地政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及土地管理機關到場指界,埋設界標;其因指界測量所生界址糾紛,依土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9條 申請返還土地之案件,經審查結果,有土地登記規則第五十六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有土地登記規則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登記之申請。申請人不服前項駁回者,得…
-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10條 申請返還土地之案件,經審查證明無誤者,應公告六個月,並通知該土地管理機關,期滿無人提出異議者,由該管地政機關以發還為登記原因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第2條 …營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規費:一、申請或變更許可:每案收取許可費新臺幣五百元。二、申請或變更登記:每案收取登記費新臺幣五百元;經發給登記證者,每張收取證照費新臺幣三百元。三、申請補發或換發登記證…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第3條 前條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退還規費:一、於審查前申請退件,得退還許可費或登記費。二、於製作登記證前申請退件,得退還證照費。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金繳存及退還辦法 第2條 租賃住宅服務業應於完成公司登記後六個月內,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前,向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繳存營業保證金。租賃住宅服務業分設營業處所者,應於申請分設營業處所登記前,依前項規定繳…
-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5條 …包括下列事項,並於評選三個月前公告:一、獎勵資格及條件。二、申請方式及受理期間。三、申請應附文件。四、評選方式、基準及程序。五、獎勵方式。六、其他相關事項。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5條 …者,得於報名參加資格訓練時檢具執業資格證明文件,向全國聯合會申請折抵課程時數:一、不動產經紀人及經紀營業員: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二、地政士: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三、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租賃…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8條 …者,得於報名參加換證訓練時檢具執業資格證明文件,向全國聯合會申請折抵課程時數:一、不動產經紀人及經紀營業員:不動產租賃與租稅相關法規及實務、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及實務。二、地政士:不動產租賃與租稅相關法規及實務。三、不動產…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1條 …課程及時數,並經測驗合格者,得檢附合格證明文件向登錄發證單位申請登錄。前項登錄事項如下:一、姓名。二、出生年月日。三、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四、戶籍地址。五、通訊住址。六、聯絡電話。七、登錄日期及字號。八、有效期限。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3條 …及換證者,應重新參加資格訓練及測驗,經取得合格證明後,始得再申請登錄及發證。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4條 向登錄發證單位申請管理人員登錄及核發證書者,應繳納費用新臺幣三百元。管理人員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向登錄發證單位申請重新登錄及換發證書者,應繳納費用新臺幣二百元;其他原因申請補(換)發管理人員證書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