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9 / 200 頁
  1.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使用特展室場地,應徵收使用規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2.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各級政府或所屬機關學校自行舉辦或與本館聯合舉辦之活動,使用特展室場地,得免收費用。
  3.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 第3條 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使用受理訴願機關之機器影印前條之文書資料者,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二元;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者,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三元。
  4.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9條 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訴願文書派員或囑託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送達者,應由執行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前二項所定送達證書之格式準用行政程序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
  5.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所、護照號碼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使用金屬探測器或其他相類設備檢查身體。人民無故拒絕接受第一項之查驗或檢查者,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得依安全維護區內各分區之管制程度限制其進入特定分區或命其離開安…
  6.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使用槍械及其他特勤裝備致人民財產損失、受傷或死亡者,準用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辦理,由主管機關補償之。
  7. 總統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第7條 安維人員執行職務時,得配帶槍械。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之:一、候選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立即之危害時。二、安維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立即之危害…
  8.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9條 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訴願文書派員或囑託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送達者,應由執行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前二項所定送達證書之格式準用行政程序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
  9. 行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第4條 …、第三款、第八款、第十款所列情形之一者。三、曾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有前項第一款情形者,其查核未通過。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者,公務機關應交由人事甄審委員會審酌其情節及擬任職…
  10.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12條 …(啟用報備表格式同附件二)一併層報,領到補發印信後,應即停止使用,並依第十三條之規定繳銷。
  11. 行政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9條 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訴願文書派員或囑託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送達者,應由執行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前二項之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及送達證書格式,由行政院定之。
  12.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6條 …轉會依本條例規定進行之調查,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個人資料之使用者,視為符合該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及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之事由。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13. 行政國家安全法 第3條 …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二、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三、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經營業秘密所有人告…
  14.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放時間內,入出海岸特定管制區。二、戶籍設於海岸管制區或依法得使用之土地、漁塭或廠場位於海岸管制區者,得憑身分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入出。三、當地漁民入出海岸管制區之海岸捕魚、養殖或採收海產者,得憑身分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入出。四、…
  15. 行政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入出。二、平地人民戶籍設於山地管制區或依法得使用之土地或廠場位於山地管制區者,得憑身分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入出設籍或工作之山地管制區。三、因公務需要入出山地管制區者,得憑各該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連同身分證明文件…
  16. 行政訴願法 第3條 …確定其範圍者,亦為行政處分。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一般使用者,亦同。
  17. 行政訴願法 第97條 …或行政訴訟判決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十、發見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前項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前項期間,自訴願決定確定時起算。但再審之事由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
  18. 行政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10條 …資料、公務機密或其他資訊之數量與性質,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三、各機關依層級之不同,其功能受影響、失效或中斷。四、其他與資通系統之提供、維運、規模或性質相關之具體事項。
  19.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3條 …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二、資通服務:指與資訊之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相關之服務。三、資通安全:指防止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
  20.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11條 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其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之傳播設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於維護資通安全之必要時,亦同。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者,經該機關資通安全長及依第十四條規定收受其…
  21.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27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特定非公務機關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得予以限制或禁止;特定非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之傳播設備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於維護資通安全之必要時,亦同。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
  22.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其他人員,於必要範圍內查核有無下列事項:一、曾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二、曾犯洩密罪,或於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三、曾任公務員,…
  23.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1條 各機關收受傳真公文用紙之質料及規格,均應照規定標準使用。
  24.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2條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三、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四…
  25.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4條 …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26.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17條 …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27.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29條 …執行檢驗人員應製作檢驗紀錄,記載取樣、儲存樣本之方式與環境、使用之檢驗設備、檢驗方法、經過及結果,提出於該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發表前項檢驗結果後,應公布其取樣、儲存樣本之方式與環境、使用之檢驗設備、檢驗方法及經…
  28.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 第56-1條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
  29.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認定之:一、商品或服務之標示說明。二、商品或服務可期待之合理使用或接受。三、商品或服務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之時期。
  30. 行政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標示,應標示於適當位置,使消費者在交易前及使用時均得閱讀標示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