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1條 法規: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11條 各機關收受傳真公文用紙之質料及規格,均應照規定標準使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