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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6 / 200 頁-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7條 各校應依不同之教育班次,分別訂定教育計畫,報請權責機關核定。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8條 學員生入學由各校訂定召訓或考選計畫及招生簡章,報請權責機關核定後辦理。經召訓或考選錄取之學員生,應於公告或通知所定期限報到入學,逾期取消入學資格。但因特殊事故,經檢附有效證明者,得准予延期入學;其延期時限,由各校於招生簡…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19條 …所佔之百分比,由各校依教育計畫,於學則中自訂,並報請權責機關核定。學術科總成績及德行成績應分別計算,其德行成績合格者,以學術科總成績評定名次。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31條 各校應依本規則訂定學則,並報請權責機關核定。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 第2條 …他經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以下簡稱行政院動員會報)核定徵用之人員。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 第8條 …期間,應給與津貼。前項津貼支給規定,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之。
- 行政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3條 …組成招生委員會,訂定招生簡章辦理。前項招生簡章,應報請國防部核定後,函轉教育部備查。
- 行政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4條 …及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預校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學則,並報請國防部核定後,函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一、高中部學生之修業年限、休學、復學、軍種轉換、學習評量、重修、降班重讀、獎懲、申訴及其他相關事項。二、國中部學生之修業年限、…
- 行政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8條 …格者,應進入預校高中部就讀;其考選規定由預校擬訂,報請國防部核定。
- 行政軍用飛機場周圍鴿舍拆遷補償辦法 第5條 機場軍事機關依測量、履勘結果及補償基準,核定拆遷日期及補償費,並於應拆遷日期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養鴿戶。前項通知書應載明補償金額、請領程序、拆遷日期及救濟程序。
-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9條 公路運輸管制之路線及核定權責,區分如下:一、管制路線:由聯合運輸指揮部核定。並依作戰地境,由各聯合運輸指揮處對轄區內優先使用公路之時間、空間作全面之管制。二、監督路線:由聯合運輸指揮部核定。對公路作必要之管制。但可視狀況…
-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13條 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依需求完成整補計畫,凡經核定之水運、空運任務,其航線、時間,非經核准不得臨時變更。
-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8條 …上之年資,經原服務學校、機關核實出具證明書者。六、其他經本部核定,應予採計之年資。事業人員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以後退休、資遣生效或死亡,其曾任義務役年資,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者,經國防部或其他權責機關核實出具證明者,…
-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9條 …軍事需要,將各公、民營機關(構)之通資電路,直接接入經國防部核定之軍事總機、通資節點或指定之聯合長途臺,擔任輔助軍事通信之任務。前項聯合長途臺之設置地點,由國防部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定之。
-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4條 …部隊)需長期使用公、民營機關(構)之通信設施時,應報請國防部核定後,由管制執行單位協調各有關公、民機關(構)租用。但因演習臨時需使用公、民營機關(構)之長途電路,於報請國防部核定後,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0條 …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以下簡稱資電作戰指揮部)報請國防部核定後,與各相關公、民營機關(構)協議定之。
-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32條 …雇員以上之年資,經原服務機構覈實出具證明者。(七)其他經本部核定得予採計之年資。事業人員曾任義務役年資,由政府依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且依前項規定併計者,該段年資之退離給與,由各機構就政府於服役期間提繳…
-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特殊技術人員,由各機構建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本部核定後進用,不受前條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7條 …人員之任用,董事長、理事主席、總經理、局長,由本部遴報行政院核定;董(理)事,監察人、副總經理、協理、副局長,由本部遴選核定。其餘人員,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得由各機構視需要派用或聘僱,其比例由各機構定之。但隨業務狀況調整之…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0條 各機構人員之薪給,由本部訂定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3條 …據業務需要,派遣人員出國訓練,並擬訂計畫,報請本部轉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派遣國內機構訓練者,由各機構自行訂定辦法規劃實施,並報本部核備。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4條 各機構人員之退休、撫卹、謙本部訂定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有關保險事項,仍分別依照公務人員保險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前項退休、撫卹及保險所需費用,均由各機構在其本身負擔能力、暨不超過用人費用規定範圍內列支。現職人…
- 行政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16條 …需要,得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訂定人事管理辦法,報請本部核定施行。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4條 …、復學、轉系科組、輔修科組、所修科目學分成績、畢業年月、學籍核定情形、家長或監護人之姓名、通訊地址、入學、畢業相片及相關資料等。前項學生、研究生學籍記載表,各校應永久保存。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5條 …式、測驗及淘汰之基準,由實施訓練之學校或部隊擬訂,陳報國防部核定。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7條 各校每年招收學生、研究生之員額,由國防部核定。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8條 …科、組)、延修、降班、輔導轉學、退學、開除學籍等事項,由各校核定,並陳報國防部或委任之司令部(以下簡稱權責機關)備查。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9條 學生在軍事學校間轉學者,由權責機關核定。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11條 各校應訂定年班教育計畫,陳報國防部核定。各校招收修讀他校學程之學生、研究生者,應經國防部核准;其修課、學分及其他雙重學籍相關事項,應於前項年班教育計畫及學則中定之。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12條 各校應依本規則訂定學則,陳報國防部核定後,函轉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