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8條 被徵用人於徵用期間,應給與津貼。前項津貼支給規定,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