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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 / 200 頁-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14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二、本署管理之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及會計。三、國債、國庫出納之特種公務會計。四、國庫支付會計。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二、本署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三、本署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四、其他有關國庫資訊事項。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16條 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17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 行政財政部組織法 第1條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財政業務,特設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 第1條 財政部為辦理全國賦稅業務,特設賦稅署(以下簡稱本署),並指揮、監督各地區國稅局。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各關組織準則 第1條 財政部關務署為辦理全國關務業務,特設基隆關、臺北關、臺中關、高雄關(以下簡稱各關)。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 第1條 財政部為辦理全國關務業務,特設關務署(以下簡稱本署)。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條 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稅則法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關稅稅率政策及制度之規劃。二、進口稅則分類疑義之解釋及各關進口稅則預先審核案件之複核。三、進口稅則、稅率之修正及機動稅率之研擬。四、關稅減讓談判關稅議題之研議。五、法規案件之審查、法規疑義之研…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關務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及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二、海空運進口與出口通關應用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管理。三、關務行政應用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管理。四、本署及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管理。五、資訊…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2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本署辦公廳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四、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五、公務行銷及政令宣導等有關…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4條 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會計室掌理本署歲計與會計事項。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6條 統計室掌理本署統計事項。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7條 督察室掌理本署督察事項。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8條 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9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條 本通則依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第五條規定制定之。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0條 各地區關稅局為查緝私運貨物進出口,得視需要設巡緝艦、巡緝艇或關艇。巡緝艦各置艦長一人,輪機長一人,大副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高級技術員至第九職等技術正;報務主任一人,艦艇駕駛員二人至六人,艦艇機師二人至四人,職務均列…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1條 各地區關稅局為應業務需要得於轄區內必要地點,設分局或支局。分局置分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或技術正至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或技術監;副分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或技術正;課長三人至七人,職務列薦任第…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2條 一等關稅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至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二等關稅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薦任…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3條 一等關稅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至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二等關稅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3-1條 一等關稅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至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二等關稅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關務正;三等關稅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4條 各地區關稅局辦事細則,由各地區關稅局擬訂,報請關稅總局核定之。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5條 本通則自公布日施行。本通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行政稅捐稽徵機關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各項稅捐之復查案作,設復查委員會。
-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0條 年度考核之獎懲如下:一、甲等:晉本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已達本薪最高薪級或已支年功薪級者,晉年功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另發給一個月薪額。二、乙等:晉本薪一級,並發給半個月薪額之考核…